2018-09-10 15:30 浏览次数: 1614次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我局对全市性社会团体实施了2017年度检查工作。现对全市性社会团体2017年度年检结论予以公示。
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的年检结论持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9月10日—9月14日),通过书面形式向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局举报或反映。
附件:全市性社会团体2017年度年检结论(第一批)
附件.doc
重庆市民政局
2018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