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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北区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交流材料,全力破解四大瓶颈 切实发挥社会体育指导员制度效能

2019-10-23 17:00   浏览次数: 838


重庆市江北区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交流材料


全力破解四大瓶颈

切实发挥社会体育指导员制度效能


社会体育指导员制度自1993年推行以来,一直在全民健身工作中,承担着技能传授、锻炼指导和组织管理工作。但受体制不系统和工作机制不健全等因素制约,社会体育指导员制度在现实工作中,表现出无规范管理、无实际作用,无绩效评价的“三无”尴尬。

2013年以来,江北区体育局经过不断探索,总结提炼出一套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办法。办法的实施受到群众热烈欢迎,取得的经验得到国家体育总局充分肯定,并在全国体育系统大力推广。

一、优化人员,调整结构,破解“谁来干、谁能干”的问题

区体育局通过调研发现,要充分发挥社会体育指导员制度的优势,首先必须建立起一支真正能发挥作用的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

(一)严格人员选拔标准。以往,部分体育部门更习惯将体校教练、学校体育老师等人员纳入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因为这类人群体育专业背景强。但受本职工作牵扯,他们实际并没有时间和精力投入到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中,造成社会体育指导员表面上看来人员素质高,实际上却空转停滞。区体育局及时转变工作思路,从实际能发挥多大作用的角度出发。通过调研和试点,最终决定将社会体育指导员的范围锁定在街道、社区和居委会退休干部身上。此类人员具备三大优势:一是有工作热情,能够全身心投入到工作中来;二是有时间,能够作为专职人员从事全民健身工作;三是有群众基础,能够团结和鼓励群众积极参与。

(二)严格人员培训要求。在确定选拔标准基础上,区体育局将对报名人员进行两轮筛选。一轮是通过征求街道、社区(村)在职干部意见,考察报名人员对工作是否有责任心、有耐心;第二轮是通过专业人员对其进行初次培训,检验报名人员与工作要求是否匹配。最后,对通过审查,并培训合格的人员颁发证书,完成注册手续,正式加入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

(三)严格人员配备原则。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工作模式是全民健身活动的地方,就有社会体育指导员的身影。由于全民体育活动地点分散,为更大限度地方便社会体育指导员开展工作,区体育局决定按照“就近就地”的原则,依照社会体育指导员的生活住址确定其工作地点。同时,为更大范围的发挥社会体育指导员作用,区体育局对辖区9街3镇共116个社区(村),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各社区(村)至少聘用1名社会体育指导员,确保社会体育指导员在江北基层行政区域全覆盖。

二、明确职责,完善规范,破解“干什么、怎么干”的问题

    社会体育指导员在社区(村)怎么发挥作用?区体育局通过出台一系列制度规范,进一步明确社会体育指导工作职责。

(一)制定工作管理办法。区体育局联合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社会体育指导员自治组织)制定出台《江北区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办法》,明确了我区社会体育指导员的主要任务是向公众提供传授健身技能、组织健身活动和宣传科学健身知识。

(二)制定实施操作细则。在社会体育指导员年度工作计划表中,按照类别不同,要求社会体育指导员做好两项工作:一是按季度自行举办群众喜闻乐见的群体性活动,调动群众的体育热情;二是常态深入基层文化体育组织、群众性体育组织或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有关组织中开展志愿服务。

(三)制定业务培训计划。区体育局按照“以老带新”的思路,要求初任社会体育指导员向有工作经验的社会体育指导员跟班学习,在实践中提高业务技能和处置突发事件的水平。同时,按照“再培训、再提升”的原则,每季度对各级社会体育指导员进行培训,在介绍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最新发展方向,教授最新方法。

三、提供条件,强化保障,破解“拿什么干好”的问题

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的成效如何,一方面要依靠其自身的能力发挥,另一方面,也离不开后勤保障工作的大力支持。

(一)落实活动场地。社会体育指导员主要工作是服务全民健身,必须有足够场地、器材保障。区体育局在体育资源利用率上狠下功夫。一是扩大体育资源供给,及时向区“四大班子”递交公共体育设施建设提案,争取扩大体育公共设施投入。同时,从体育彩票公益基金中每年列支100万元,用于购买群体性体育器材;二是挖掘内部潜力,要求石子山体育公园等体育局管理场馆扩大免费场馆数,延长免费开放时间。策动教委,将学校体育场馆定时免费向社会开放。

(二)落实工作机制。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工作包含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活动,需要有基层多个部门的参与和配合。区体育局积极联系各街道、镇政府,协商制定了基层全民健身活动常态工作会商机制,为社会体育指导员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提供了必要的组织保障和智力、人员支持。

(三)落实工作补贴。社会体育指导员的性质虽然是志愿者,但是在服务工作中会产生一定的工作和生活开支,区体育局积极向区委、区政府汇报,最终获批在区政府年度公共开支中,按照每名社会体育指导员每月100元的标准,专项列支社会体育指导员经费。经费的划拨,开辟了全国社会体育指导员“政府购买服务”的先河,提高了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工作热情,做法得到上级充分认可和赞许。

四、建章立制,长效管理,破解“干得怎么样”的问题

为改变“干好干差一个样”的怪圈,通过完善考评机制,着力破解如何评价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干得怎么样”难题。

(一)重视工作监督,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在社区(村)公示栏增设社会体育指导员公示项目,将本社会(村)的社会体育指导员个人信息(主要包含相片和电话)进行公布,方便群众办事,并开展监督;区体育局和街道(镇)以常态调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社会体育指导员的服务态度,工作台账进行实时监督。

(二)重视意见征集,强调群众评价结果。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成效好不好,决定权主要在群众。每年第四季度,区体育局随机抽调人员深入各个辖区,对当地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成效进行全面的问卷调查。通过群众填写调查问卷的形式,对其工作开展与否,效果如何,是否支持其继续履职等内容征求意见。调查结果将直接纳入到社会体育指导员年度考核中。

(三)重视结果运用,实行资格聘任制度。通过加大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的宣传,社会体育指导员在全区范围内形成了一定的社会地位,并有了固定的经济补贴。在基层逐渐形成了大家想做,争做社会体育指导员的情况。区体育局充分利用这一优势,适时引入竞争机制,每年参照考评结果,对不合格的社会体育指导员进行解聘,并从候补人员中挑选新的社会体育指导员递补。此举促进了在职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工作热情,有效提升了社会体育指导员整体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