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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体育局 关于开展2019年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工作 的通知

2019-03-20 17:00   浏览次数: 1018


各区县(自治县)体育局(文旅委),两江新区社发局、万盛经开区体育局,市社体中心,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重庆市全民健身条例》、《重庆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发挥社会体育指导员带动作用,提供科学健身服务,继续开展短周期、多轮次的社会体育指导员集中培训。确保到2020年,全市每万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25名,推动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持续健康发展。 根据安排,现就我市开展2019年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工作通知如下:

一、  培训时间

2019年3月—11月,各地、各单位可结合实际情况开展。

二、  目标任务

2019年社会体育指导员等级培训5000人(见附件1)。

三、  培训对象

符合《社体指导员技术等级标准》(见附件2)基本条件和等级条件中国公民。

四、培训内容和方式

(一)各地、各单位应进一步探索培训方式多样化,培训对象注重吸收基层中常年带领健身人群的骨干和带头人,理论培训以《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培训教材》为主,增设对《重庆市全民健身条例》、《重庆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以及国家和地方与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相关的主要政策法规的学习和解读,技能培训结合本地实际,积极开展传授群众喜爱的项目,有条件的地区可开展冰雪、瑜珈、攀岩、轮滑、排舞、气排球等新兴项目的技能培训,支持单项体育协会培训具有专项技能的项目指导员。

(二)注重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的等级比例,做好本地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梯队建设工作,加大本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向高级别培训的输送力度,进一步提高我市国家级、一级社体指导员人数比例。

(三)为拓宽社会体育指导员的视野,进一步补充和完善知识结构,各地、各单位应每年举办一次社会体育指导员继续培训,培训内容包括:科学健身发展新趋势、新动向,体育健身项目和锻炼手段的新内容、新技能、新方法,社会体育指导志愿服务的先进事迹与经验等。努力提升现有指导员健身咨询能力、技能传授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培训指导能力。

五、工作要求

(一)各地、各单位要强化责任,做好管辖范围内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的信息管理工作,及时掌握辖区内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动态和资料更新,接受上级体育行政部门的管理。

(三)各地、各单位应于每年11月中旬前结束本年度培训工作,并整理培训工作档案,将本地年度培训、审批的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送市体育局群体处和市社体中心社团部备案,以便及时做好全市汇总工作。

(二)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设置运动健身科学指导站和公共体育服务岗位,提高社会体育指导员上岗率,使社会体育指导员真正发挥其科学健身引领作用。

(四)推动社会体育指导员在《志愿服务条例》框架下开展健身志愿服务工作。充分利用“过大年”、“全民健身月”、“全民健身日”、“国际志愿者日”等节点开展健身指导服务活动,宣传全民健身理念,还可在每年技能培训中把到乡镇、社区开展健身指导服务列入实践课内容,真正把科学健身方式送到老百姓的身边,树立社会体育指导员良好形象。

六、保障措施

(一)各区县(自治县)体育主管部门应逐年递增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经费的投入,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有利于社会体育指导员开展工作的有效办法和保障措施,努力促进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的管理创新,推动全市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二)对承担培训工作任务的各地、各单位,市体育局继续以“送书送教”方式予以保障。

 

市体育局群体处

联系人:朱  薇

电  话:61665162

市社会体育指导中心社团部

联系人:孙晓舜

电  话:63856693

 

附件:1.2019年各区县(自治县)社会体育指导员等级培训计划表

2.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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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标准

 

一、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具有志愿服务精神和良好道德素养,遵纪守法;

(三)热心全民健身事业,正在开展或准备开展经常性的全民健身志愿服务(以下简称志愿服务);

(四)接受有关组织和单位的管理,承担指派的工作任务;

(五)参加社会体育指导员相应等级的培训,考核合格;

(六)所传授的体育项目有技能标准要求的,应当参加该体育项目的培训并达到标准。

二、社会体育指导员的等级条件

(一)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

1.近一年内开展或协同开展30次以上志愿服务;

2.了解体育健身和竞赛的基本知识,初步掌握一项体育健身技能的传授方法,能够承担一般性体育健身咨询和指导工作;

3.了解全民健身工作的基本知识,初步掌握全民健身活动的组织管理方法,能够组织基层组织和单位开展全民健身活动。

(二)二级社会体育指导员

1.获得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称号后累计(以工作注册为准)开展志愿服务两年以上;

2.基本掌握体育健身和竞赛的理论与方法,能够承担一项体育健身技能的传授和指导工作;

3.基本掌握全民健身活动组织管理的理论与方法,熟悉全民健身工作的特点,能够承担基层全民健身活动的计划、实施和总结工作;

4.在社区(行政村)、单位开展志愿服务产生良好效果和影响;

5.具有指导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的能力。

(三)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

1.获得二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称号后累计(以工作注册为准)开展志愿服务三年以上;

2.掌握体育健身和竞赛的理论与方法,能够承担一项较高水平的体育健身技能传授和指导工作;

3.掌握全民健身活动组织管理的理论与方法,具有较多的实践经验和较强的组织能力,能够指导基层体育组织的工作;

4.在社区(行政村)、单位开展志愿服务产生突出的效果和影响或在县级以上区域开展的志愿服务产生良好的效果和影响;

5.具有指导二级和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的能力。

(四)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

1.获得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称号后累计(以工作注册为准)开展志愿服务四年以上;

2.较系统地掌握体育健身和竞赛的理论与方法,在一项体育健身技能传授和指导中具有较高的水平或对民族、民间传统体育健身项目具有特殊造诣;

3.较系统地掌握全民健身活动组织管理的理论与方法,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突出的组织能力,能够承担较大规模全民健身活动的组织工作,能够撰写有关全民健身工作或调研报告;

4.在县级以上区域开展志愿服务产生突出的效果和影响;在地(市)级以上区域开展的志愿服务产生良好的效果和影响;

5.具有指导一级、二级和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的能力。

三、社会体育指导员的特许条件

(一)社会体育指导员应当具备的等级条件,根据申请者的具体情况,可在体育健身技能传授指导或组织管理方面有所侧重。

(二)近5年取得高等体育专业学历的人员、在职体育教师、职业社会体育指导员、教练员和优秀运动员在申请授予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称号时,可以放宽培训考核与连续开展志愿服务年限的要求,直接批准授予二级以上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称号。

(三)做出突出贡献的社会体育指导员,在申请晋升等级称号时,可以适当放宽连续开展志愿服务年限的要求;贡献特别突出的可以破格或越级晋升。

重庆市体育局

2019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