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全民健身日”重庆市“石柱农旅杯”
公开水域游泳比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重庆市体育局
中共重庆市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
重庆市社会体育指导中心
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体育运动中心
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黄水镇人民政府
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体育总会
三、协办单位
重庆市游泳协会
四、冠名单位
重庆石柱农旅融合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五、比赛时间、地点
2021年8月8日上午,石柱县黄水镇太阳湖
六、竞赛组别及距离
组别 | 距离 | 年龄 | 参赛要求 |
区县男子(青年组) | 1600m | 18岁至40岁 1981年1月1日至 2003年12月31日出生 | 各区县工作 或户籍所在地的居民 |
区县男子(中年组) | 1600m | 41岁至60岁 1961年1月1日至 1980年12月31日出生 | 各区县工作 或户籍所在地的居民 |
区县女子组 | 800m | 18岁至60岁 1961年1月1日至 2003年12月31日出生 | 各区县工作 或户籍所在地的居民 |
市级机关男子组 | 800m | 18岁至60岁 1961年1月1日至 2003年12月31日出生 | 各单位正式工作人员 |
市级机关女子组 | 800m | 18岁至60岁 1961年1月1日至 2003年12月31日出生 | 各单位正式工作人员 |
七、组队方式
(一)以市级各部门、各区县为单位组队参加。
(二)组队方式
1.区县组:领队1人,教练员1人,工作人员1人,运动员7人(男运动员5人,女运动员2人)。
注:区县男运动员报名名额分配(青年组3人、中年组2人)。
2.市级机关组:领队1人,教练员1人,工作人员1人,运动员5人(男运动员4人,女运动员1人)。
3.鼓励任现职的市管领导干部积极报名参赛。
八、参赛资格
(一)凡在重庆市工作和居住的市民,年满18周岁至60周岁,凭第二代身份证或工作证通过区县体育主管部门报名或市级部门报名参加比赛。
(二)市级部门运动员必须是各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含劳务派遣),区县运动员必须是各区县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或户口在本辖区内的居民。
(三)各参赛队须自行负责为参赛运动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未办理保险者不准参赛。发生意外伤害情况,所需医疗急救等相关费用由各参赛队自理。并在参赛队报到时由领队或教练递交《自愿参加比赛责任书》由组委会收取。
(四)各参赛队报名提交后不得随意更换运动员。如运动员确因伤病无法参加比赛,须由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相关证明,经大赛组委会批准后方可退赛或由本单位运动员替换。
(五)各参赛队必须按照规定报名,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即取消比赛资格及所获成绩和奖励。
(六)参赛运动员身体状况要求
游泳竞赛是一项负荷强度较大的竞技运动,对运动员身体状况有较高的要求,运动员应身体健康,有长期参加游泳锻炼或训练的基础。运动员可根据自己的身体状况和实际能力报名参赛。组委会建议运动员赛前去相应医疗机构进行健康体检。
有以下疾病不宜参加比赛:
1.先天性心脏病和风湿性心脏病;
2.高血压和脑血管疾病;
3.心肌炎和其它心脏病;
4.冠状动脉病和严重心律不齐;
5.血糖过高或过低的糖尿病;
6.不适合本项运动者。
在比赛中,因个人身体及其它个人原因导致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由参赛者个人承担责任。
(七)所有参赛运动员报到时必须提供最近14天内的核酸检测证明。
九、竞赛办法
(一)参照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下发各有关文件综合制定本次比赛办法。
(二)运动员泳姿不限,必须统一使用游泳安全浮球,并配戴组委会统一发放的泳帽完成比赛。浮球自备(救生器材必须是正规厂家生产的正规产品,非正规产品视为未按规程要求,不得参赛)。
(三)本次比赛男、女分组比赛,比赛顺序暂定为女子组、男子组。视报名情况,大赛组委会将依据实际报名队数、人数分组进行。
(四)凡冒名顶替和弄虚作假者,取消运动员个人成绩及代表单位成绩,并按有关竞赛规定给予处罚及通报。
十、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个人名次
组别 | 奖金 (奖杯+证书) | 奖金 (奖杯+证书) | 奖金 (奖杯+证书) | 奖金 (证书) | 奖金 (证书) |
区县男子(青年组) | 第一名(1000) | 第二名(800) | 第三名(600) | 四至十名(400) | 十一至二十名(200) |
区县男子(中年组) | 第一名(1000) | 第二名(800) | 第三名(600) | 四至十名(400) | 十一至十五名(200) |
区县女子组 | 第一名(1000) | 第二名(800) | 第三名(600) | 四至八名(400) | 九至十五名(200) |
市级机关男子组 | 第一名(1000) | 第二名(800) | 第三名(600) | 四至八名(400) | 九至二十名(200) |
市级机关女子组 | 第一名(1000) | 第二名(800) | 第三名(600) | 四至六名(400) | 七至十名(200) |
(二)团体名次
组别 | 奖牌 奖金 | 奖牌 奖金 | 奖牌 奖金 | 奖牌 奖金 | 奖牌 奖金 |
区县团体 | 第一名(3000) | 第二名(2000) | 第三名(1000) | 四至八名(800) | 九至十二名(500) |
市级机关团体 | 第一名(3000) | 第二名(2000) | 第三名(1000) | 四至八名(800) | 九至十二名(500) |
团体名次按每队个人赛得分相加之和排列,得分多者名次列前。如遇得分相等,以该队个人最好名次靠前者,则该队名次列前。
(三)计分办法
男、女各组分别计分,第一名为N+1分,第二名N-1分,第三名N-2分,以后依次递减(N表示男、女运动员人数)。
各参赛队运动员中有任现职的市管领导干部并游完全程的,该队团体总分加10分(不重复累积计算)。
十一、疫情防控要求、安全与保险
(一)所有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当地防控防疫措施,参赛队员入场前进行体温测量、登记。领队、教练员报到时出示健康码,各参赛单位填写并提交《健康承诺书》,详见附件1。
(二)为确保参赛运动员安全,各参赛单位报到时需提交《安全责任书》,详见附件2。
十二、报名与报到
(一)报名时间:截止2021年7月27日(星期二)17:00前。
(二)报名方法
第一步:网上报名:
1.官网报名:登陆重庆体育总会官网www.cqtyzh.org点击【报名入口】,选择【公开水域游泳比赛】报名通道入口进入报名系统,完成相关信息的填写,检查无误后保存提交,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一经提交不得更改)。
2.微信公众平台报名:
关注重庆体育总会的微信公众号“重庆体育总会”,点击下方菜单【报名系统】--【公开水域游泳报名】,进入报名系统,完成相关信息的填写,检查无误后保存提交,完成微信报名操作。
联系人:杨田伟
电 话:17708316022
注:所有报名单位必须通过以上两种报名方式之一完成网上报名。
第二步:提交报名资料
完成网上报名后,将报名表打印,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将报名表扫描后发送邮件至市社会体育指导中心业务二部。邮件名: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联系人:杨田伟
电 话:17708316022
邮 箱:1809892798@qq.com
报名表打印说明:登陆重庆体育总会官网www.cqtyzh.org点击【报名入口】,选择【公开水域游泳比赛】报名专栏中查询报名信息,点击查询内容弹出报名信息打印框,点击右下角的【打印】按键即可。
(三)报到时间及地点
各参赛队8月7日上午10:00点—16:00点,黄水镇康养大酒店大厅报到。联系人:杨田伟,电话:17708316022;马静,联系电话:18523720011。
(四)报到时各参赛单位须提供如下材料:
1.运动员有效身份证原件。
2.运动员参赛保险复印件(保险有效期覆盖赛前2天至赛后1天)。
3.最近14日内核酸检测证明。
4.体检报告复印件。
5. 《健康承诺书》(附件1)和《安全责任书》(附件2)。
注:各参赛单位报到时未按要求提供以上材料不得参赛。
(五)8月7日14:00—16:30 各队比赛场地适应。
(六)8月7日17:00点石柱县黄水镇康养大酒店会议室召开领队、教练员联席会。
(七)8月8日上午9:00开幕式,9:20比赛。
十三、服装器材
(一)各参赛队自备比赛服装和比赛器材。各队服装必须统一。
(二)各参赛队自备游泳安全器材浮球,并佩戴大赛组委会统一泳帽完成比赛。浮球自备(救生器材必须是正规厂家生产的正规产品,非正规产品视为未按规程要求,不得参赛)。
十四、经费
各参赛队往返交通、食宿费自理。
十五、裁判员
本次比赛裁判员由大会组委会统一选派。
十六、本规程解释权属大会组委会,未尽事宜及补充通知将及时发布在体育总会官方网站上,请登陆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