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健身进高校
2021年重庆市高校乒乓球比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重庆市社会体育指导中心
二、承办单位:重庆市江津区体育局
重庆市奥迩维体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三、协办单位:河北银河体育有限公司
重庆都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四、竞赛项目:
男子团体、女子团体、男子单打、女子单打
五、比赛时间及地点
6月26日—27日在江津区体育馆举行。
六、参赛资格
(一)参赛运动员首先保证14天以内未离开重庆,才能参加本次比赛。
(二)重庆市内本科院校、高职、高专院校在校全日制大学生;
(三)参赛学生只能代表自己所在大学报名参赛,不得跨学校组队参赛。
七、参赛条件
(一)身体健康,运动员本人身体条件满足比赛需求且在报名时需上传《参赛免责声明》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
(二)不能跨学校组队。
八、参加办法
(一)各参加单位可报领队1名,男、女队教练各1名,男、女运动员团体各3-4名,男、女单打人数不限。
(二)一个单位只能报一支男子团体、一支女子团体,单打报名时,以技术水平从高到低排列。
(三)报名参赛的运动员必须使用学生证或大学校园卡。
九、竞赛办法
(一)比赛执行中国乒乓球协会最新审定的《乒乓球竞赛规则》(2016)。
(二)团体比赛第一阶段均采用分组循环赛,第二阶段均采用淘汰赛并附加赛的方法决出录取名次。
(三)团体比赛采用斯韦思林杯赛制。出场顺序
A-X;B-Y;C-Z;A-Y;B-X。
(四)单打比赛根据报名人数决定赛制。
(五)比赛采用5局3胜制。
(六)比赛用球“银河牌钜力有缝Y40+白色三星级塑料球(lTTF认证)”乒乓球。
(七)参赛队员遇有连场可休息5分钟。根据比赛进程
裁判长有权调整比赛场序。
(八)弃权:在一场比赛进行中凡因伤病或其它原因不
能继续比赛者按本场比赛弃权论。一场比赛运动员迟到5分钟者,判该运动员该场比赛弃权。
(九)罢赛:运动员不论什么原因造成比赛不能进行或
中断比赛,或临赛前拒绝出场,赛后拒绝领奖等,超过5分钟者(经劝解说服教育工作后计算时间)为罢赛。赛场一旦出现罢赛,组委会将按照有关条例进行处罚。
十、报名与报到。
(一)报名
1.6月17日前报名截止。
2.官网报名:登陆重庆体育总会官网www.cqtyzh.org点击【报名入口】,选择【全民健身进高校2021年重庆市高校乒乓球比赛】报名通道入口进入报名系统,完成相关信息的填写,检查无误后保存提交,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一经提交不得更改)。
3.微信公众平台报名:
关注重庆市体育总会的微信公众号“重庆市体育总会”,点击下方菜单【报名系统】--【全民健身进高校2021年重庆市高校乒乓球比赛】,进入报名系统,完成相关信息的填写,检查无误后保存提交,完成微信报名操作。
报名联系人:王明荣13983034731
业务咨询:严老师13638343550
(二)报到
报到时间:6月26日9:00-10:30,地点:江津区体育馆。
十一、组委会暨领队、联席会
组委会暨领队、教练联席会时间6月26日11:00,地点:江津区体育场新闻发布厅。请各队领队、教练务必参加,会上将进行抽签。
十一、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录取名次
男女团体、男女单打均录取前八名。若参赛队数(人数)
不足录取名次,按照报名队数(人数)递减一名录取。决出第1名、第2名,3-4并列,5-8名并列。
(二)奖励
1、凡报名参加2021年重庆市高校乒乓球比赛的单位,完成大会的各项事宜,奖励每队(含男女队)1000元人民币。
2、男、女团体分别奖励:
第一名:5000元+奖杯
第二名:3000元+奖杯
并列第三名1000元+奖杯
并列第五名:500元+奖状
3、男、女单打分别奖励:
第一名:1000元+奖杯
第二名:600元+奖杯
并列第三名:300元+奖杯
并列第五名:100元+奖状
十三、费用:
(一) 奥迩维体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将按每人每项收
取100元场地器材使用费。
(二) 各参赛队领队、教练及参赛学生参赛费 、食宿
费、差旅费等费回原单位报销。住宿联系人:袁成伟,电话:17764872209。
十四、裁判员
主办方统一选派裁判长,副裁判长及裁判员。
十五、其它
(一)参赛队员必须携带学生证或大学校园卡参赛,供随时查验。
(二)比赛中运动员应服从裁判,有异议可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裁判长反映,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无论什么原因造成比赛中断5分钟(经调解后计算)以上者,按罢赛处理,取消该场比赛资格。
(三)运动队自行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在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同时,将做好比赛中出现人身意外伤害事故的应急预案,如发生人身意外伤害事故(仅限比赛中,往返途中和比赛前后自行活动时自行负责),组委会将采取相应急救措施,但不承担法律责任和医疗责任,承办单位应按照应急预案积极主动的处理,并向所投保的保险公司索赔。
(四)为了严肃赛纪赛风,保证比赛的顺利进行,对在比赛中有弄虚作假、无理取闹、拖延比赛、干扰比赛、罢赛等行为的单位及运动员,组委会将根据《全国体育竞赛管理办法》、《全国体育竞赛赛区工作条例》、《违反<全国体育竞赛赛区工作条例>的纪律规定》及乒乓球竞赛规则、本次比赛竞赛规程的有关规定给予取消比赛资格、比赛成绩等处罚。
十六、疫情防控
(一)各参赛单位要全面负责参赛队伍的疫情防控管理工作,要全面掌握参赛运动员、教练员及领队等相关人员的身体状况,确保参赛人员健康。
(二)所有与赛事相关的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以及与比赛密切接触的工作人员应进行风险评估和实名制管理,以上人员应持一周内的健康码“绿码”或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赛或参与工作。
十七、未尽事宜大会另行通知。
十八、本规程解释权属于大会组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