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3-30 16:21 浏览次数: 2048次
一、凡申请成立市级体育协会的单位,应以筹备组的名义向市体育总会递交筹备成立的书面申请,申请材料交到市体育总会秘书处(社团部)。申请材料中包括三方面的内容:
1.申请书。
2.按照市民政局最新的《社会团体章程示范文本》格式,草拟《章程》草案。
3.草拟“社会团体组织机构建议人员名单”。
二、市体育总会秘书处(社团部)前置审核程序
1.审核材料
体总秘书处工作人员审查筹备成立社团组织的申请材料是否完善和符合要求,如有不妥之处,通知相关人员修改申请材料直至符合要求。
2.组织调研
调研分为两种形式:实地考察和听取汇报,主要从以下方面进行调研:
(1)筹备成立的社团组织是否已经成立了同类型或已有性质相近的社团组织,避免重复成立。
(2) 筹备成立的社团组织是否具有成立的必要性。
(3)筹备成立的社团组织的章程是否符合《社会团体章程示范文本》的格式要求,内容是否准确。
(4) 社会团体组织机构建议人员名单审核。主要审核名单中相关人员的公益性、服务性、代表性、广泛性、专业性、权威性等。名单中如涉及领导干部,应严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审批后方可兼职。
3.结果处理
(1)根据调研结果,对条件成熟符合成立协会的,填写“重庆市市级体育协会申请成立前置审核评价表”,以市体育总会的名义向市体育局报筹备成立社团的上会审议请示。
(2)召开市体育总会办公会审议,听取协会发起人汇报筹备成立协会的相关情况。
(3)经体总办公会审议通过后,正式向市体育局提交成立社团组织的请示,报请市体育局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批。
(4)经市体育局批准成立的协会,按照市民政局的规范要求完善相关程序。在“体育总汇”网上向社会进行公告。
(5)调研结果确定该社团组织暂不具备成立的要求,及时通知筹备组相关人员,暂定筹备活动。
附件:重庆市市级体育协会申请成立前置审核评价表
重庆市体育总会
2018年3月